关于城市的定义,我国汗牛充栋的历史文献中有过许多解释。我国古代的“城”与“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多是指四面围以城墙、扼守交通要冲、具有防卫意义的军事据点。“城,郭也,都邑之地,筑此以资保障者也” 。市,指的使交易市场。“市,买卖所之也。”“贸、贾,市也”。可见,凡进行买卖的交易场所即为市。从古文文献记载城与市的基本特征看,城与市没有必然的内在联系,有城不一定就有市,相反,市场也不一定围筑墙垣。可见,最初的城或市,皆不包括复合名词“城市”的概念。只是到了周代,随着城或市的发展与变化,它们才逐渐含有“城市”的意义。即城市是一个人口集中、非农业各类产业发达、军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通常是周围地区的政治、经济、交通与文化的中心。
中国古代城市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战国至南北朝时期。此时期城市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因素的制约,故在此阶段前期,即战国至东汉末,当时我国历史的政治局面是从分裂走向统一与稳定的时期,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趋势是由点的分散与狭小变化为点的相对集中与扩大。而后期,从东汉末至南北朝时,我国境内政权不是呈鼎立状态,就是呈南北对峙或分裂局面,政治动乱持续,战争频繁不断,表现在城市的发展趋势就是不稳定,许多城市的兴衰具有政治、战争作用的突发性。另外,这一阶段新兴的城市还有手工业、商业贸易的发展,宗教的传播等原因的推动。此外,随着各个时期边疆地区的持续开发,城市的地理空间分布更广阔,在长江与珠江流域已出现了一些新的城市。但南方除少数大城市的发展水平逐渐接近北方外,黄淮流域的城市数量与发展水平仍居当时全国的主导地位。
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是有其必然性的,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形成、发展的历史。这一时期我国城市的兴起和发展有以下四种途径:
一、由早期的侯国都邑发展而成的城市。这类城市历史长、规模大,发展的条件,特别是人文主观条件优越,如临淄、曲阜、咸阳、邯郸、大梁、蓟、郢等。它们多在
西周时已
筑城垣,尽管其早期规模小,城垣简陋,但由于都城特殊的政治地位,能凭借诸侯国内人、财、物的全面支持,加上选择城址时多考虑了其自然与经济地理条件,而且即使在秦汉统一以后,它们中的多数虽失去了国家或政权政治中心的优势,但仍是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因此,他们仍能维持其持续的发展,领先于当时全国城市发展的先进水平。
其二、由于郡县治等地方政区的设置和统一推行,许多郡、州、县治等地方政区治所逐渐形成城市,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这是因为,设治的地方多为一个地区的政治、军事等的中心。如秦汉时济北郡治博阳(今
山东泰安)金城县治(今
甘肃兰州)等,皆是最初作为地方政取得治所而逐渐发展为城市的。尽管由于自然环境和经济地理条件等变迁,有些郡、县治城以后衰落了,但大多数的郡、县治城则自秦汉以来得到了持续的发展,甚至大多成为今天某一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中心,如商丘、石家庄等即是如此。秦汉时千余个郡县治所城市,特别是黄淮流域中原一带的城市,基本是通过这一政治动因的途径迅速形成而逐渐发展起来的。
其三,处于水陆交通枢纽或是河川渡口、江湖河海交汇点等的城邑,由于交通便利、交换频繁,使人口、货物聚集而发展起来的城市。这类城市经济意义较为重要,因而发展快,也具有城市历史长的特点。一些地方政区治所在选择建城位置时也注意到了交通、水域等,因此,也属于这一类型。如
汉武帝征服匈奴夺取
河西地区设置河西四郡以后,河西城市开始陆续兴起。同时,由于
河西走廊上东西交通频繁,著名的“
丝绸之路”上的河西城市不断得到发展。其中以敦煌发展最为显著,东汉时一度成为管辖西域的政治、经济中心。其他如武威、张掖、酒泉等城市发展,作为东西交通的必经之路,其交通的畅通与否以及与西域贸易往来的密切程度是当时直接影响这里城市发展的重要因素。当时的淮阳(今河南淮阳)、广陵(今
江苏扬州)、江州(今重庆市)、临湘(今
湖南长沙)等城市无不是因滨水域靠要道而兴旺发达起来。
其四,出于军事目的在关隘要塞或边防重地所筑城邑发展而为城市的。一般来说,城邑都是出于政治、军事目的而建筑的防御体系。但是出于军事目的建造的城池和这坐城能否发展为城市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些城有的在邑落居住地筑起城垣,有的是在旷野重新筑城,如秦汉时期的长城一线,就有许多像朔方(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临沃(今内蒙古包头)北舆(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以及九原、云中、定襄等重要的关塞城市。这些城除了直接用于战事的关隘防守以及军队驻扎外,在当时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大多数皆发展为或大或小的城市。
从上述战国至南北朝时期城市兴起和发展情况看,主要有四种途径或四大因素:政治因素;自然条件;经济、交通状况;军事需要。这四大因素中的前两项决定城市兴起、选址的大范围、总地域,后两项决定城市在大范围内的具体位置。
第二阶段,即从隋唐至清末时期,从时间上大致可把当时的城市史地沿革划分为隋唐五代、辽宋金元和明清三个时期。
隋唐时期城市发展的原因除政治的再次大统一以外,
大运河的开凿,南方经济的持续发展,海外贸易的兴起、增多,茶叶及其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的影响等也是其重要因素。这是因为,上述原因不仅改善了长江与钱塘江流域和北方地区以及海外的交通联系,促进了人口的流动和商业贸易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发达与繁荣,而且完全靠手工操作的密集型商品经济生产吸引了大量劳动力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迅速聚集,促使
南方地区人口密度不断升高。因此,在运河两岸、南方东南沿海、长江流域、湘鄂赣等地出现了一批新的城市,从而不断地改变着城市发展及其地理分布的状况,城市发展的重点区域开始由
中原地区逐渐向
江南地区转移。但这时城市本身的发展还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城市的内部结构仍是实行坊、市分开管理定制;并且这时城市的政治、军事中心职能还比较明显,相对的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还较少。五代十国时期城市发展的趋势更体现了上述的各种特点。
辽宋金元时期,北方地区由于长期受战乱的影响,不仅使原有的城市遭到了战火的破坏,而且大量北方人口由于不堪忍受长期战乱的痛苦再度大规模向南迁移;同时,宋王朝南渡,政治中心随之南移,从而为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以加速南方城市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另外,广大南方地区自五代以来政治相对稳定,经济持续发展,自六朝以来南方不断的开发在经过两宋数百年的发展后其经济基础更为雄厚,从而使南方地区城市的迅速发展具备了最基本的,亦是最重要的推动力;此外,南方优越的自然条件不断得到广泛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纵横如网的江河湖海,不仅为经济的发展城市的建立等提供了充足的水源,而且有利于内河航运和海外贸易的发达,贸易和货物的转运,使南方沿海地区和通往内地的交通线上的城市迅速发展,新的城市不断兴起。
正因为如此,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主要特点除上述江南已成为城市发展、分布的重点地区和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不断增多,城市的工商业职能进一步加强、城市作为经济中心的作用日益明显外,至少还有两点:
一、自宋代始,城市中临街设店、坊、市合一的现象已普遍出现,坊市分离的管理定制开始崩溃,城市内部结构在城市发展中的这种变化已被宋代政府认可,并形成新的合理合法的管理制度。这是因为城市商业经济的发展,市场太小以及坊、市分开设置的城市结构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因此,打破坊、市严格分离的界限及其制度已成为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样,商店、货栈随需要临街而设,即可方便市民,又可无限扩展商业贸易场所,使商业经济更加繁荣,增强城市街道、水系及其对外交通的意义,从而促进城市的迅速发展。宋都的开封、临安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经济商业中心。此外建康(今南京)、鄂州(今
武昌)、苏州、扬州、镇江、广州等,都是商业发达、坊市合一的大都会。
二、一些手工业与矿业等专业城镇开始兴起,并且成为我国城市发展史上城市体系中的一种新类型。当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在一些经济作物种植较为普遍和集中加工以及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密集型的手工加工或矿产开发带来了人口的大量聚集,推动了商业贸易的繁荣,因而在这些地区出现了许多以特种手工业加工或矿产开发为主的城镇,如无锡(米市)景德镇(瓷器制造)
个旧(产锡)会泽(产铜)等。
明清两代,城市发展的速度进一步加快,其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的数量、规模、类型、结构、功能等,在这一时期都比以前有了显著的发展和变化。当时,促进这种发展和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普遍提高,各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内部结构的变化,及农业经济商品化部分的不断增长,从而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推动力,而城市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农业经济商品化程度的扩大和加深。同时,明清时期社会的相对稳定与国家长期统一,国内外交通的发展及其各地联系的进一步加强,人口的增多,特别是康乾时期人口的成倍增长及其向城镇的聚集和开发边远地区所带来的人口大量流动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当时城市的发展,并决定或反映出城市发展的新特点。
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特征有:
一、自明代前期起,由于工商业经济的迅速发展,从而促成了明清两代工商业城镇的大量涌现,出现了具有重要经济意义的大批中小城镇,推动了中国古代城市的迅速繁荣,构成了这一时期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当时工商业城市发展的状况来看,按其基本职能,主要可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类是以手工业为主的城市,它分布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尤其是东南沿海一带。随着大量农业人口向工商业人口的转化,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场的发展,因此,以手工业为主的专业城镇大批增加。当时,江南的苏州、杭州、松江、嘉兴、湖州等均以发达的纺织业闻名全国。
另一类主要是作为国内较大的商业中心,其位置多分布于交通线上的枢纽地带,特别是水运线上或水陆交汇点上。如长江沿岸的重庆、宜昌、江陵、九江等,尤其是今武汉三镇之一的汉口,位于汉水入长江的交汇点上,由于有“九省通衢”之便,成为当时的“四大名镇”之一,另外,运河两岸的天津、沧州、临清、扬州、淮安等也是远近闻名的商业城镇。
第三类是以对外贸易为主要职能的港口城市,这类城是多分布于东南沿海一带便于海运的江河入海口上。其中主要由广州、泉州、漳州、福州、宁波、潮州、太仓、上海等。在这些商业贸易中心市镇,不仅货物繁庶众多,而且商贾云集如织。
二、明清时期我国东北、西北、西南、东南等广大边境地区的城市兴起和发展的区是相对加快,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古代城市发展完全不平衡的状况、,这是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又一特征。这是因为长期统一,边疆行政中心治所于军事重镇的设置,以及人口的飞跃式增长和向边疆地区的平衡流动等因素,加速了边疆的开发,使其城市发展加快。如东北的瑷珲、吉林、锦州等。因此,城市发展在经过明清长期的兴盛以后,不仅当今所有的省会级城市在当时已经形成,而且绝大多数地县级治所城邑也已经形成,从而奠定了我国现代城市分布的格局,在我国社会生活体系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理空间位置。
三、明清时期城市的设计、规划、建筑水平等大为提高,城市自身特别是京城的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统不仅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而且能够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把一些河湖水面组织到城市总平面中来,从而大大地丰富了城市面貌,同时使城市更具有安全感。当时,许多城市中仍有农田、水利设施即属此类。这是明清时期城市发展的第三个特征。这对以自然经济为主、科学技术不甚发达时期城市的发展史尤为必要的。
正是由于城市及其城市工商业经济不断发展等原因的推动,从而敲响了中国古代专制社会没落的丧钟;社会经济生活包括人们思想观念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而深刻的变化,城市的物质条件和生活方式业愈加成为大多数人所虔心向往的东西;历史也因此踏入了近代社会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