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捅了别人肚子一刀,请求警方几公分才算是轻伤,谢谢

如题所述

这种损伤不仅仅是看损伤的长度的,还要看有没有造成腹腔脏器的损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一条规定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可以定轻伤。
如果造成腹腔脏器穿孔的话,《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八条规定,肝、脾、胰等器官破裂;因损伤致使这些器官形成血肿、脓肿,构成重伤。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二条规定,腹部损伤致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的,鉴定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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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3
  ……问的好无厘头……
  肚子属于躯干部位,刀伤属于创口伤。那么首先就要看这一刀是否伤及内脏、重要血管及神经,在没有伤及的前提下,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儿童达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构成轻伤。具体可参见《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2个回答  2012-09-13
按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规定,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10厘米 (儿童达 8厘米)或者创口累计总长度达15厘米(儿童达12厘米);伤及感觉神经、血管、肌腱影响功能的,可以构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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