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违约已两个月未交房租,但押有两个月租金在手上,可否在当中扣除还是不能退押金?

租客7月1日交了当月有租金和两个的押金,签的合同是一年,但是现在8月9月的租金和所有水电费用都没有交,快到十月了,不交我想终止合同,合同上写明逾期2个月不交房租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那么赔偿一般又是怎么赔偿呢?麻烦各位给点意见啊!

你好,具体看签订租住合同,你的情况好像是房租月交,押金两月房租,7月1签订,那么8月1,9月1,每月1号要交房租,到9月1号正好2个月未缴房租,那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要求租方补足租金,水电费,同时有权扣除押金。你手里只有2月押金,如果对方拒付,可以打官司的,不过证据、合同、程序繁琐,目前房产租赁赔偿法律并不健全,中介、监督制度并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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