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朋友问我借2000块钱说是去把他之前抵押在当铺的摩托车赎回来再卖掉后所取得的一部分钱用来还我(他向我借钱时说当晚会把车子卖掉就还我钱,所以他就没有写借条给我),可他赎回摩托车后当晚并没有卖掉,只是把驾驶证抵押在我这里,说是到明天再卖车。可之后他一直没有卖车,到2012年2月他说来还钱给我,来到我住处先叫我把他的驾驶证给他说是去市时取钱,可是他走了后就一直没有回来,电话也打不通。后来我才得知他取到驾驶证后就跑到外省了半年后他才回来,可他一直不来还钱,只是通过他女朋友传话给我,说那些钱他可能不还了。请问各位律师,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已构成诈骗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