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2012年刚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现在在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习!

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上明确写着我是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我每天都按时8个小时上下班!但本月的21、23、24三天我在摩托车事业部一线实习,领导要求我们大学生加班!我们集体去找了车间的李主任,他说了加班愿意来的就来,不愿意来的就不管!但是集团人力资源部的郭部长却说我们大学生必须和车间工人们一起加班!谁知2天后我闷1日没有来加班的大学生全部被罚款100扣除当天工资,并且记大过处分!
集团规定矿工三天就算自动离职,但是我白天都按时来上班的,只是这3天晚上没有来加班!
今天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说我矿工三天,算我自动离职!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懂法律的高手,我这种情况算不算矿工!急、急、急时间紧迫请大家速来帮个忙呀!小弟万分感谢!
万一公司始终不理我,最后还是开除了我!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在重庆)

1、加班的通知,是谁下的??有什么依据么?
2、加班为什么是“必须”的?车间主任和人力资源部长是谁说的有效力?
3、罚款100元是否有依据??公司内部的制度或者合同内的约定??
4、不加班能算是旷工么??有相关的规定么??
5、你完全可以依照《劳动合同 》内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度”,要求公司撤销对你的罚款和恢复你的工作。追问

万一公司始终不理我,最后还是开除了我!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在重庆)

追答

不知道你是哪个区的。你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院”。提出劳动仲裁。实在不行,你到市劳动局问问就知道 劳动仲裁院 在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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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1
严格的来说:国家《劳动法》规定厂矿、企业、公司8小时工作制之外 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费的。节假日是工资的双倍。但是有几个是按照法律法规来的?!有的当地劳动局执法人员是要看老板的脸色的,所以很多底层工人是难以伸冤的,得不到好的结果。在中国就是这样,政策下不来,对策老早在等着了。权力大于法律。
第2个回答  2012-08-29
公司的行为是无效的。当然,自愿加班的话也可以,但是需要额外支付劳动报酬。不过,作为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对待工作如此粗糙,耐受力这么差,从发展角度说是不合适的。
第3个回答  2012-08-29
力帆的真不是东西,心狠手辣,前不久四个员工离职,上班工资才800元钱/月,辞职后到另家公司上班,就向别个索赔9万多,有些赔十多万的都有。总共在力帆上班所领取的工资还不到要赔的钱的三分之一,这种单位不去也罢。
第4个回答  2012-08-28
应该不算 但是店大欺客 客大欺店 你刚毕业就这么“较真”以后不好混啊。找个正规明白的律师好好解决了吧 反正这个单位你混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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