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上明确写着我是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我每天都按时8个小时上下班!但本月的21、23、24三天我在摩托车事业部一线实习,领导要求我们大学生加班!我们集体去找了车间的李主任,他说了加班愿意来的就来,不愿意来的就不管!但是集团人力资源部的郭部长却说我们大学生必须和车间工人们一起加班!谁知2天后我闷1日没有来加班的大学生全部被罚款100扣除当天工资,并且记大过处分!
集团规定矿工三天就算自动离职,但是我白天都按时来上班的,只是这3天晚上没有来加班!
今天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说我矿工三天,算我自动离职!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懂法律的高手,我这种情况算不算矿工!急、急、急时间紧迫请大家速来帮个忙呀!小弟万分感谢!
万一公司始终不理我,最后还是开除了我!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在重庆)
万一公司始终不理我,最后还是开除了我!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在重庆)
追答不知道你是哪个区的。你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院”。提出劳动仲裁。实在不行,你到市劳动局问问就知道 劳动仲裁院 在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