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口供笔录能推翻吗

我前段时间被打 后来警察录口供,我对当时被打的记忆基本缺失,后来凭着一些记忆口述了一些,结果对方说我先打他。警察当时就说我打他,再然后我找了同事,同事说当时是对方打我,可是我已经在笔录写了和按了手印 是我先打他。这怎么办啊

  在派出所所做的口供笔录是否能推翻, 要看该口供笔录是否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如果是经法院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口供情形的,则可以推翻;如果不是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则不能推翻。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四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第五十七条 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第五十八条 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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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31
如果存在逼供、诱供是可以的……如果不存在这些,那么很难推翻。追问

我被打的时候很多东西都忘了,而且被打的时候全是打头,当时情形基本都不记得了。

追答

被谁打啊?

追问

被打我的人打的 当时全打头 当时记忆都不记得了,录口供很多地方确实和不明确

追答

那你可以主动要求到派出所补充和修正笔录……

追问

对方好像找警察这层关系了,从我去重新补录口供 他就不停地误导,警察说对方说我先动手打人的,然后有一个警察旁边说我乱说口供(第一次和对方去,我害怕对方报复 他说什么我都没说,都说是)要揍我,还说蹲一会就好了,还说没时间收拾我。我一害怕就按了手印 修改了最早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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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8-31
如果你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就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至于你原先在公安机关做了不实的陈述,问题不大,检察院也还会再调查你的,最坏的结果到法院对方在民事赔偿你时少赔点而已。追问

是轻微伤

追答

尽量在派出所协商解决吧,可以拘留对方,并处以罚款的;实在不行你可以起诉。

追问

派出所把法医鉴定拿走了,我不知道是什么伤,我的小拇指整个歪曲 不能直,已经1个月了,还是不能正常的伸直

追答

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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