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女方要起诉离婚,因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故婚后不久被告及其父母经常与原告发生争吵并歧视原告,致使原告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于2012年4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我女儿1岁多了,在我起诉离婚之间2012年的3月份被男方家抢去了并且还把我女儿藏起来了,直到现在都没有见到过我女儿,男方剥夺了我女儿的抚养权和监护权,他声称不会让我见到女儿也不会让我带回家去,我做为一个母亲直接精神受到刺激。现在两人处于分居状态已分居1年时间夫妻感情已破裂,我准备在2012年的11月份第二次起诉离婚,请问我能离成这婚吗?如果他还是不同意离怎么办,他不同意离目的也是要孩子他耍赖要把孩子拖大争到孩子的抚养权,我们都是本地人,希望能判决我离婚解决我孩子的事情,我不愿意在拖时间了在拖下去会拖死人的我要发疯的,我女儿还小我很想念我的女儿,女儿要随我母亲共同生活。急急急!!
他都没有家庭暴力、酗酒、吸毒恶习、经常赌博等行为 我们也没财产就一个女儿 双方都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