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

如题所述

《马关条约》为清朝政府和日本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市)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该条约是继《北京条约》以来侵略者强加给中国最刻毒的不平等条约,它使日本得到巨大的利益,也适应了帝国主义各国向中国输出资本愿望。条约签订后,由于俄、德、法三国的干涉,日本将辽东半岛退还给中国,中国付给日本“酬报”银三千万两。

签约背景  1894年朝鲜发生东学党事件,清朝应朝鲜要求下派兵进入朝鲜,并依照中日天津条约,指挥日本有关行动。事件平息后,日方拒绝撤兵,后来更突袭驻守于朝鲜的清军。清廷被迫向日本宣战。由于该年是甲午年,故又称为中日甲午战争,其后中国战败,清廷向日本求和。

『中文条约中称中国 、日文条约称清国』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白银,后来日本以退归占领的辽东半岛为由,又索取了三千万两白银的赎还费;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日本轮船可以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片面最惠国待遇;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投资设厂,将产品销往中国内地、免受内地税。

条约全文
马关条约全文
  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为订立和约,俾两国及其臣民重修和平,共享幸福,且杜绝将来纷纭之端,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特简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特简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大日本帝国 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为全权大臣,彼此校阅所奉谕旨,认明均属妥实无阙。会同议定各条款,开列于左:第一款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第二款
日本人绘制的马关条约谈判时的场景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第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
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屿,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第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第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第三款  前款所载及黏附本约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约所约疆界于地形或地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定。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
但遇各该委员等有所更定画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画界为正。第四款  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第五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第六款  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绝。中国约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其两国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泰西各国见行约章为本。又,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日本政府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中国最为优待之国礼遇护视一律无异。中国约将下开让与各款,从两国全权大臣画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办。
第一、见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以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
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四川省重庆府,
甲午战争博物馆情景再现
  江苏省苏州府,
浙江省杭州府。
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
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
从上海驶进吴淞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
中日两国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中国内地水路见行章程照行。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时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征一切诸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
税钞课杂派以及中国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日本臣民运入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嗣后如有因以上加让之事应增章程条规,即载
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第七款  日本军队见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第八款  中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日本军队暂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订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约章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允撤回军队。倘中国政府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应不允撤回军队;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互换以前,虽交清赔款,日本仍不撤回军队。第九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所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且饬有司,不得擅为逮系。第十款  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第十一款  自本约奉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日本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 (押印)。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 (押印)。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 (押印)。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 (押印)。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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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6
《马关条约》为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亦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日清讲和条约)。包括《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中日甲午战争(第一次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

【主要内容】
●中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中国不再是朝鲜之宗主国 ;
●中国割让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1]给日本;
●中国赔偿日本军费2亿两(二万万两);
●中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官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彼此的最惠国待遇;
●中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台湾澎湖内中国居民,两年之内任便变卖产业搬出界外,逾期未迁者,将被视为日本臣民;
●条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两国派员赴台办理移交手续。
^1 由于马关条约中规定将辽东半岛割让给日本,危害了沙俄在东北的权益,故于马关条约签署后六天则受俄罗斯、法国及德国的干涉,称为三国干涉。日本于是被迫同意归还辽东半岛,但清廷须缴付三千万两“赎辽费”作为补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6
一楼是正解。补充一条:马头条约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大大加深了。也进一步加速了清政府的灭亡和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
第3个回答  2020-02-16

《马关条约》的内容

第4个回答  2020-12-13

马关条约的内容
1、马关条约内容包括把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中国开办工厂,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等。2、《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

什么是《马关条约》
《马关条约》是1895年中国清政府与日本签订的一项丧权辱国的和约。该条约共包括十一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主要内容如下:1. 中国承认朝鲜的独立自主,废绝中朝宗藩关系。2.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3. 赔偿日本军费银二亿两。4. 开放重庆、沙市、苏州和杭州为商埠。

马关条约内容有哪些
《马关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内容包括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给日本,支付日本两亿两白银,开放重庆、杭州、苏州、沙市为通商口岸,暂时占领威海卫,以及战俘交还等条款。其影响深远,不仅关乎帝国的衰败与民国军阀的形成,也与台湾问题紧密相连。条约的苛刻赔偿,两亿两白银的巨额...

马关条约的影响是什么
1.《马关条约》导致中国陷入深重的民族危机,加剧了国家的半殖民地化半封建化进程。2.条约赋予日本的特权对中国近代社会造成了严重损害。3.领土割让,尤其是台湾等地,不仅侵犯了中国的主权,还进一步加剧了民族危机。4.巨额赔款使得中国人民的负担加重,加剧了社会矛盾。5.《马关条约》对亚洲地区产生了广...

马关条约的危害
马关条约是1895年日本和清朝签订的一项不平等条约,对中国产生了严重的危害。以下是其主要危害:1. 丧失领土:马关条约迫使清朝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使中国领土减少。2. 赔款巨额:根据马关条约,清政府被迫支付重达2.4亿两白银的赔款给日本,导致国家财政陷入困境,给中国经济带来严重损失。3. ...

马关条约的内容是什么?
《马关条约》是1895年4月17日日本和中国清政府之间签订的一项不平等条约。条约共包括11款内容,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具体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约确认了朝鲜的独立自主地位,双方废绝了宗藩关系,标志着东亚国际关系体系的改变。第二,中国被迫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给日本,这使日本...

《马关条约》的条约内容
《马关条约》条约内容 《马关条约》(又称《春帆楼条约》)共11款,并附有“另约”和“议订专条”。条约的主要内容为:中国承认朝鲜“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实则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中国将辽东半岛、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包括钓鱼岛)、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中国“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两亿两;...

马关条约内容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在日本马关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其主要内容包括把辽东半岛、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允许日本在中国开办工厂,赔偿日本军费白银二亿两。《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

马关条约的危害
马关条约的危害:一、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程度 《马关条约》的签订,使得中国遭受了更为严重的侵略和剥削。条约中规定的巨额赔款和对日本开放更多商埠,进一步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地位。日本获得了在中国市场的更多特权,使得中国经济受到更为严重的压迫和剥削。这不仅加剧了中国的经济困境,也...

马关条约是什么?
1.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签署的一项重要条约,此日亦为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条约原名“马关新约”,在日本则被称作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2. 该条约由《讲和条约》十一款、《另约》三款、《议订专条》三款,以及《停战展期专条》两款组成。它的签署意味着中日甲午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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