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最新的,不要2009年的

如题所述

第1条 为了保证压力容顺的安人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
1.本规程适用于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Pw)(注1)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内直径(非贺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2)大于等于0.25m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注3)
2.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与移动压缩机一本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的储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
(2)容积小于0.25m3的高压容器;
(3)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
(4)螺旋板换热器;
(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汗沫)压力罐;
(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泸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7)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纵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
(8)橡胶待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及承压橡胶模具。
3.本规程适用于上述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
4.本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除本体外还应包括:
(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首环向焊缝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3)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第3条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超高压容器。
2.各类气瓶。
3.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4.核压力容器、般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爱莫能助和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各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如烟道式余热锅炉等)。
5.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压力大于等到于0.1Mpa的压力容器,不包括消毒、冷却等工艺过程中需要短时承受压力大于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6.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包括压缩机、发是机、泵、柴油机的气缸或承压壳体等,不包括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
7.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波纹板换热器、空冷式换热器、冷却排管。
第4条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均应严格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5条 本规程是压力容器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的基本要求,有关压力容器的技术标准、部门规章、企事业单位规定等,如果与本规程的规定相抵触时,应以本规程为准。
第6条 本规程第2条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划分为三类(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品种、介质毒性程度和易燃介质的划分见附件一):
1.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三类压力容器:
(1)高压容器;
(2)中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中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10Mpa.m3);
(4)中压反应容器(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乘各大于等于0。  5Mpa.m3);
(5)低压容器(公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且PV乘积大于等于0.2Mpam3);
(6)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注4)
(7)中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8)使用强度级别较高(指相应标准中搞拉强度规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9)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铁路罐车(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罐式汽车[液化气体运输(半挂)车、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水久气体运输(半挂)车]和罐式集装箱(介质为液化气体、低温液体)等;
(10)球形储罐(容积大于等于50m3);
(11)低温液体储存容顺(容积大于5m3。
2.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第二类压力容器(本条第1款规定的除外)
(1)中压容器;
(2)低压容器(公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公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5)低压搪玻璃压力
(6)压力容器。
3.低压容器为第一类压力容器(本条第1款、第2款规定的除外)。
第7条 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本规程规定定时,应在学习借鉴和实验研究的基础上,将所做试验的依据、条件、数据、结果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方可进行试制、试用。通过一定周期的试用验证,进行型式试验或技术鉴定,报国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8条 压力容器产品设计、制造(含组焊,下同)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待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应先将其转化为企业标准,并应符合本规程第7条的规定。无相应标准的,不得进行压力容器产品的设计和制造。
第9条 进口压力容器的国外制造企业必须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质量许可证书。进口压力容顺应按《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并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进口压力容器或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时,参照本规程第7条办理。
注1:
① 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其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
② 承受外压的压力容器,其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作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差值;对夹套容器指夹套顶部可能出现的最高压力差值。
注2:P代表设计压力,PW代表最高工作压力,V代表容积。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贺整,且不扣除内件体积的容积。多腔压力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余热锅炉的汽包和换热室、夹套容器等)按照类虽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按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但应按照每个压力腔进行类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
注3:容器内主要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气相空间(非瞬时)大于等于0.025m3,且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时,也属于规程的适用范围.。
注4:包括用途属于压力容器并主要按压力容器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制造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压力容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17
我有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也就是第二版吧。要给个地址发给你。
2010年第127号关于发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2个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修改的公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最新的,不要2009年的
4.核压力容器、般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爱莫能助和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各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如烟道式余热锅炉等)。5.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压力容器(包括在进料或料过程中需要瞬时承受...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适用范围有那些?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 (注1-2);(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注1-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者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锅发[1999]154号) 被哪个规范所...
固定式压力容器被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取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还没有执行,因此《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部分依然有效。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废止吗?
一、首先《TSG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已经废止,取代他的是《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 TSG 21—2016》 ,前言说的很清楚。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 TSG 21—2016》7.1.11条款: 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 1.4 范围内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设计...

容规2016版同2009版有哪些不同
于2016年10月01日起施行。代替TSG R0001-2004《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TSG R7001-2013《压力...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介绍
发 文 号: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发布单位: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日期:2000-01-10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 号)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于2009年12月1日被《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替代。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释义内容介绍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于2009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颁布,旨在提高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安全性,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程是在1999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修订工作历时两年多,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中国当前的行业和技术管理状况,对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

简单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问题
您咨询简单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定期检验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已自2016年10月1日起废止并由《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替代;二、依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7.1.11,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

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第102条 本规程自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请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采取切实措施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为便于做好贯彻执行的准备工作,决定本规程自199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原国家劳动总局1981年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81〕劳总锅字7号)即行废止。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是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本规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9附 则 9.1 解释权限 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9.2 施行时间 本规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中有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