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是违背的。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初衷是要写一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的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这个悲剧故事至少有几点是比较确定的:一,贾家彻底衰败。贾家正如曹家一样,卷入政治冲突,难以翻身,常说的封建大家族“五世而斩”即是这样;二、好儿女的悲惨结局,至少金陵十二钗全都将落入悲惨的结局,这在《红楼梦》第五回的判词中就已明白预示出来的。但是高鹗也是有大才的,他基本上保持了《红楼梦》的悲惨结局。他更大的意义是使得《红楼梦》得以以一个完整的版本流传,这在《红楼梦》的传播史上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他在有些回目处理得非常不错,比如林黛玉之死。但是,总体上,我们读后四十回,可以感觉出高鹗的笔力不逮,尤其是那么多鲜活的人物很难在找到曹雪芹笔下的“灵性”了。其实这些问题你都可以随便在任何一部红学著作中或哪怕古代文学史中找到答案。但历史的吊诡是,我们现在都说《红楼梦》后四十回中的大部分是高鹗续写的,这个结论是20世纪胡适提出的。也就是说,历史上几百年来大家都以为《红楼梦》全本都是曹雪芹写的,从这个角度来看,高鹗无论怎么说都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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