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9-14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在2002年发布了: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
人 事 部
(二 ○○二年七月三日)
然后,各省市的劳动部门都应有依此制定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楼主再搜搜吧。看你自己所在的省份是否有这样的细则,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就应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准了。
另外,聘用制人员也不适用公务员法,这个就涉及行政编制的问题了。没有行政编制的人就不是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