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里只有一个总数开办费,没有分明细。所以现在摊销时,是一次摊销进管理,还是要分出需要招待跟福利费,税务是否规定筹建期的招待费也需税前扣除比例?求高人解答(还有其他的费用也需要分类吗)
371246432@QQ.COM
有关资料已经发到你的邮箱,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需要其他资料,请再联系我。请到你的邮箱下载!
这个我知道啊,可是筹建期的开办费只有一个总数,如果不分出来,怎么知道招待费是多少?金额有点大,好几万的,现在只想弄清楚,摊销时是否需要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