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业户口能享有农村搬迁分房吗

农村,家里农村户口有:公公,婆婆,老公,儿子和我。去年我小叔子和他老婆户口迁回家里(非农业户口),家里共有大概不到300平方吧,存在这样的问题:我儿子年龄快22岁了,现在房价贵买房买不起,现在农村应该是土地支换房搬迁吧,不能说拆迁,小叔子要求各人一半,我们不同意,您认为呢?小叔子是这样的,原来单位分给他1套小套,后来卖了又买了套大套,公积金贷款的。我个人认为,他们非农村户口已享有

  一,一般来说,非农户口由于不是本村集体内的成员,是不能享受本村搬迁分房的待遇的。不过也要看具体的村规民约的约定,以及你的非农户口是怎么来的而定了。有些村规定读书出去的非农可以享受。
  二,农村拆迁居住房屋补偿标准: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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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4
这个问题,会根据你们当地县市区、街道以及村居相关规定来说的,这个问题在法律里面没有硬性的规定,原则上来说,现在取消非农业户口了,都称为居民户口,居民享受户口所在地一切权利和义务。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你们当地的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9-21
不能,就像读书的时候把户口迁出去,等读完书回来就是非农了,就没法享受政策了。
第3个回答  2012-09-25
如果属于非农业户口,是不可以参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所以他们不可以分配搬迁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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