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想买个新房子由我来供房子,首付是由我妈来付的。新房子的房产证上写上我妈和我的名字,但是这个房子是留给我的,因为我是两兄弟,这样子的话,我哥是否也拥有这新房子继承权呢。因为我哥已经有了一套房子了。所以说这是怎么样做好点呢。?
一、房产证名字写一人和两人名字的区别,一个人的名字说明此房子一个人独有产权,可以完全处置这所房屋。而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时,处置房屋时,就需要两个人进行商议。
二、房产证有你母亲的名字,并且你母亲也出资买房子钱了,那你母亲对这房子也是有产权的,那么,当你母亲过世时,这房子一般产权也是你母亲的遗产,你哥哥对这房子是有继承权的。
三、出现这样情况时,可以这样应对:
1、让你母亲写好书面证明,这所房子是给你买的,并且你以后把你母亲出的首付钱还给你母亲。切记,证明要公证处公证。
2、让你的母亲早早的写下遗嘱,明确说明这房子时给你的遗产。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扩展资料
房产继承的条件: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法
1、如若是亲友,那么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名字的房产证则属于是否为共有财产。
2、如若是夫妻,夫妻两都写上名字,则会有两本房产证,双方都是共有人。
3、如将来房产转让,双方都必须来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第三人买不走房子。
4、但如果没有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只出一本房产证,再次转让时房产证上没有署名的一方不来签订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样可以把房子买走,买卖合同有效。
5、 婚前房产有区别,写谁的名字,房屋产权属于谁,婚后房产没有区别,无论写谁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房产。
6、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根据婚姻法,婚后所得为共同财产。写一个或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资料:
房产证名字继承变更手续:
1、首要要到被承继人户籍地点地的派出所刊出户籍,处理逝世证明;
2、你与定承继人向遗产地点地的公证处请求承继公证,定承继人应标明对遗言的真实性无异议。需求提交的资料有:(1)被承继人逝世证明;(2)该套房子的产权证明或凭据;(3)户口簿或能够证明被承继人与定承继人的亲属联络的证明文件;(4)承继人的身份证件;
3、若在处理公证过程中,定承继人不予合作,亦或对遗言的效能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议时,为了保证你的合权益得以完成,你只能向有管辖权的院提起确权诉讼,由院对案子进行审理后,依作出公证判定。若院判定承认你对该房子享有承继权,你就可凭院判定书到房地产销售中心处理遗产过户手续。
4、处理房子过户注册,请求人是承继人亦或受遗赠人。请求人应当向注册安排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注册请求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承继权公证文书亦或遗言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据(原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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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是亲友,那么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名字的房产证则属于是否为共有财产。
如若是夫妻,夫妻两都写上名字,则会有两本房产证,双方都是共有人。
如将来房产转让,双方都必须来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第三人买不走房子。
但如果没有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只出一本房产证,再次转让时房产证上没有署名的一方不来签订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样可以把房子买走,买卖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