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一共有七章70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应对方法
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