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属于“周转材料”总账科目下的“低值易耗品”一级明细科目。
或者可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扩展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摊销的主要方法有:
1.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领用低值易耗品时,将其价值全部一次转入产品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或易于破损的物品如玻璃器皿等。采用这种方法摊销低值易耗品价值时,其最高单价和适用品种必须严格控制,否则会影响各期产品成本负担,以及影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防止损失浪费。
2.分期摊销法;
分期摊销法是根据领用低值易耗品的原值和预计使用期限计算的每月平均摊销额,将其价值分月摊入产品成本的方法。摊销期一般不应超过一年。这种方法适用于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或一次领用数量较多的低值易耗品。
3.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亦称五成摊销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先摊销其价值的50%(五成),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50%(扣除残值)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低值易耗品报废以前在账面上一直保留其价值的一半,表明在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占用着一部分资金,有利于对实物的使用进行管理,防止出现大量的账外物资。
这一方法适用于每月领用数和报废数比较均衡的低值易耗品,如果一次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数量很大,为了均衡产品成本负担,也可将其摊销额先列入待摊费用,而后分期摊入产品成本。
4.净值摊销法。
净值摊销法是根据使用部门、单位当期结存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净值和规定的月摊销率(一般为10%),计算每月摊销额而计入产品成本的方法。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净值是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计划成本减去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采用这种摊销方法,从单项低值易耗品来看,其各期的摊销额随着使用期间的推移,摊余价值的递减而逐期递减。在它报废前会保留一部分未摊销的价值,这样有利于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监督。对比五五摊销法,其产品成本负担比较合理。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种类复杂、数量多、难于按件计算摊销额的低值易耗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属于“周转材料”总账科目下的“低值易耗品”一级明细科目。
或者可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
1、一次:金额较小的,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以简化核算,但为加强实物管理,应当在备查簿(低值易耗品台账)上进行登记。
2、分次:低值易耗品等企业的周转材料符合存货定义和条件的,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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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可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低值易耗品的概念:
低值易耗品是存货是的一种,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其特点是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期限相对于固定资产较短,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基.本不变。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构成了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参考资料:低值易耗品-百度百科
低值易耗品属于“周转材料”总账科目下的“低值易耗品”一级明细科目。
或者可单独设置“低值易耗品”科目。
2006年新的会计制度中,将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编号为:1412
2014年的会计制度中,将低值易耗品与包装物,归为周转材料的会计科目下。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按其用途一般可以分成:
1、一般工具:直接用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工具。如刀具、夹具、模具及其他各种辅助工具。
2、专用工具:指专门用于生产各种产品或仅在某道工序中使用的各种工具。如专门模具、专用夹具等。
3、替换设备:指容易磨损、更换频繁或为生产不同产品需要替换使用的各种设备。如轧制钢材用的轧锟、浇铸钢锭的锭模。
4、包装容器:指用于企业内部周转使用,既不出租、也不出借的各种包装物品。如盛放材料、储存商品的木桶、瓷缸等。
5、劳动保护用品:指发给工人用于劳动保护的安全帽、工作服和各种防护用品。
6、管理用具:指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用的各种家具和办公用品。如文件柜、打字机等。
7、其他低值易耗品: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