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培训的类型有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初任培训是以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能力为目的进行的培训。初任培训应当在试用期内完成,时间不少于12天。任职培训是对晋升职务的公务员进行的旨在提高其胜任领导工作能力的培训。任职培训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进行。担任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担任
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调入机关任职以及在机关晋升为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
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任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专门业务培训是根据公务员从事专项工作的需要进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在职培训是全体公务员进行的以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