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3月1正式入职,签了3年劳务合同包括试用期3个月,现在7月30号领导找我谈话说公司要整顿,我不太适合这份工作,要辞退我,给我一周的时间交接,我大概看了一点劳动法,觉得这样不妥,我该怎么维护权益,跪求懂法律的好心人给予指教,谢谢!我老婆7月14号生产,我7月12号至7月21号共10天产假,又另外请了6天假期,22号和29号是周末,不算请假,30号周一开始上班,晚上就找我谈话,对我也太残酷了吧,请帮帮吗,再次谢谢
支付一月半的钱是什么时候给呢?我们正常发薪是月25号,正常的,我7月份的工资要8.25号才发
追答因为是公司辞退你,所以工作交接完毕就应当付清工资及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