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美甲店里工作的。(上海),我是2010/02/19进的这家店面,重来也没有签过合同

上班也没有打卡机,去年开始有了指纹打卡,我们发工资也没有工资单,全都是现金,而且公司福利出去旅游,他口头给我们说去旅游回来半年内不能辞职,所以我们现在辞职的话老板要扣3600块。现在我想辞职,想咨询下需要什么步骤才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他赔偿。我们也没有交任何保险和金。

1、老板因为你辞职而扣3600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你可以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递交离职申请书。
3、可以到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请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鉴于失业保险不能补缴,你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支付你失业赔偿金。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02
他既然是口头跟你说半年内不能辞职的,这个口头不属于凭据,你完全可以辞职的,但是前提你有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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