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悬赏关于内退年龄取证的问题(回答好追加100)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现在面临企业内退的问题。2007年政策规定女45岁内退,但2008年政策有变,45岁不必内退。我的年龄便出现了分歧。按照阳历我实际年龄是1963年1月13日,身份证和户口本填写都是1月13日,属于2008年年满45岁,应当按2008年的政策处理。由于企业按照的是我的进厂档案,上面写的是阴历日期1962年12月18日(由于当时并没想到阳历和阴历带来的问题),应当按2007年的政策处理。但现在的法律都是由阳历的日期作为标准的。我觉得法律是严谨的,对于年龄的取定都有它的规定,比如具有法律效应证实我真实年龄的东西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企业把进厂填写的档案一概做为阳历出生日处理应该是不得当的。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故意杀人应判处依据死刑,但假如有人在年龄的取证上出现象我一样上述的分歧,应该以哪个作为真实年龄的?请法律方面的达人指教,不甚感激~

我在百度常用搜索-万年历查到:阳历1963年1月13日对应的阴历确实是1962年12月18日。

职工人事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和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两者的法律效力并不等同,后者的法律效力大于前者的法律效力。

对待职工人事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与身份证和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的不一致,比如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核定其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以身份证和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不再依据人事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因为身份证和户口簿是国家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法律效力肯定大于个人或单位在人事档案上填写的出生日期。

你可复印阳历1963年1月13日的日历,向单位讲清楚阳历1963年1月13日和阴历1962年12月18日是同一天,只是劳动法规依据身份证和户口簿记载的出生日期。

如果行不通,可向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反映,甚至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请求核定你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和户口簿记载的1963年1月13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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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2-14
退休都是按档案年龄办的,如果你的进厂档案上的年龄没有标明是农历,一般会按2007年的政策处理。现在这类情况很多,没办法的。或者,你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知情人证明材料等走走门路,也许有更改的希望,现在的事情是很难说的。
第2个回答  2008-02-26
应当以公历的为准。以户口簿记载的日期为准,若户口簿记载的是阴历,可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2-14
年龄以户口本为准,可以请求对档案年龄进行变更。可以到派出所户籍科开一个证明材料,分别著名你的阳历和阴历生日。
第4个回答  2008-02-28
以户口簿记载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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