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打架,在治安案件中一个民警录口供,并且签了自己的名字和代签另一个警察的名字,是否程序违法,口供无效?另外此案件中其他的程序都是协警办理,并且代两个民警签字,是否属于无效证据?以此翻案提起行政诉讼,把握大吗?
那麽协警办案代民警签字,这些证据有法律效果吗?
追答按照规定来说是不可以的,但是治安类的案件实践情况下都是这么做的,所以只要没有大的出入,没有人去较真的。
追问目前是,行政诉讼阶段,他们不给我撤销书,说当我面删除电脑所有东西和文档,并赔我10000,还我手机,这样有保障吗?案件的案号不会消失吧?如果不这样的话,他们说要一直拖到二审,高申。我有败诉的可能吗?公安这样做是不是心虚了,一定要失败?
目前要做笔迹鉴定,并且当时公安给了两份处罚决定书。
追答两份处罚决定书这个确实有点奇怪了!莫非立了两个案子?
追问他们给错了,我被拘留的时间是三月31日到四月3日,他们让我按手印的处罚书是四月1日到3日。后来从新给我一份是三月31日到四月3日的。
追答开错决定书这个只要不是执行出问题因该对案件本身无影响,笔迹鉴定结果出来没有?
追问后来,他们同意出了撤销书,法院也出了裁定书,这算赢吗?
追答赢了,你的拘留执行没有?
这是瑕疵还是程序违法?
追答违法程序,应该两个或以上在场,以防录假口供
追问那么这个证据是否无效?
追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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