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铺面转让费的法律问题!

求助:
我们家的一个铺面,本来是a在租,后来a把它转给了b。a收取了b,24000的转让费。转让的时候b和a签订了转让合同。作为房东我也口头答应了他们的转让行为,但是转让费我一分没拿。b一直租住到现在两年了。我都是按季收房租打收据给b,也没和b签过什么合同。现在b说生意不好做不下去了,要转让铺子。本来我想收回铺子给老公开电脑耗材店的,后来因为资金不足就放弃了,决定还是打算继续出租铺面。但是我不想租给b了!因为他想转让铺子已经和我吵过很多次了,而且现在他的房租也到期了。b的小部分东西还在铺子里。钥匙也是在b手里,他房租也不交,现在欠我半个月的房租,打电话给他让他搬东西走,他说他在外地,还说要找我打官司!不太懂法,想求助于大家!真心求助!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0

    A承租时你们签订的租赁协议内并未规定他有转租权。

    承租人转租时需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获得转租权而转租的情况下,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房屋

    现在房屋租赁已到期就算撇开转租权不提,你也有权收回房屋。B在无意续租的情况下迟迟不归还房屋,你可要求其继续支付租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注意水电、物业费等的结算)

    打电话报警在警方协助下对室内物品进行封存。应全程摄录保留证据,并将B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房屋,赔偿损失。

    你可依不当得利制度请求承租人A返还超出房屋使用费部分的“转租”利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