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
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相应的专业分数线中单科降低5分,总分降低20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是指:(1)报考地处重庆、四川、陕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地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
应届毕业生考生;或者(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只要是少数民族报考大学都加分。只是各地加分不一样。在考研的时候,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享受英语降分的照顾。 B: 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当中规定: 三、报名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考试 (六)复试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
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
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