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营业执照办好已经开业了,如果前期有作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的,前期开办费可以一次作管理费用摊销完,但税法上按5年摊,产生可抵扣暂时差异,所得税清缴时作调整。
公司开业前,装修费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已经不算是装修工程建议,已经完工但未结算未付款的,将装修当成一个工程,同时形成负债。
供参考装修完工后发生的相关支出,以后付款时直接消往来款即可,用在建工程来归集,而是正常的维护了,完工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另外,应该暂估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建议,将装修当成一个工程,用在建工程来归集,完工后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另外,已经完工但未结算未付款的,应该暂估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形成负债,以后付款时直接消往来款即可。
不是新手没做过这方面的,我意思是都记长期待摊费用,整个装修用料都算是装修的成本,整个装修费用做一个长期待摊费科目里再摊销?这样理解对不对?我们是内部账大多是没有发票的核算清楚就行?要是记原材料完了怎么做呢?麻烦您说的具体点装修用的东西很多感觉很乱!
追答说不清楚,太麻烦。你的到底是是不公司,会计记账必须要有原始凭证,而且整个装修也不可能都记载一个待摊费用。好好去看看装饰会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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