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毕业后就应聘到一家大型国企,工作了7年,现在考上了公务员,需要调档案,组织部给企业开具了调档函,现在企业收到调档函后,在档案馆查阅后说我的档案在人才交流市场,当时就没有转到企业来,如果我想要档案,就要企业再补开调档函,让我自己去人才交流市场交钱提档,档案提出后交给企业,企业把这七年的档案补全,再转给现在的组织部,请问企业的这种做法对么,在人才市场提档的钱应该谁来承担?这属于企业人事部门人员的工作失误,难道要我来承担这个错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