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历史文化古城保护
2007-11-01 国外城市规划 2002年第4期
[摘要] 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受到我国许多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在正确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进行市政设施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已成为遗产地城市的重要课题。作者通过实地考察,介绍了欧洲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认识过程、古城和历史街区保护的做法、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以及保护机构的设置和保护资金筹措。
1 欧洲对古建筑及古城保护的认识
过程
与我们相同的是,欧洲人对古建筑保护的意义也经历了一段曲折的、从不认识到认识的过程。工业革命后相当一个时期,人们顾不上、也认识不到古建筑及历史古城的保护问题。近代建筑学派,由反对当时建筑的复古主义和形式主义、蔑视因袭传统而兴起,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但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却助长了对旧城内文物的破坏。
在意大利法西斯时代(1939-1942年),城市规划比较激进,拆旧建新,古城内的居民被驱逐到城外,罗马17世纪的教堂桩毁,开挖出的古迹被帝国大道所覆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城市用新技术、新材料在废墟上重建,文物古迹和历史中心又遭到新的破坏。直至1950年代新共和制之后,意大利仍延续了法西斯时代的规划理论和处理手法,在罗马古城内开辟了许多新的道路,如梵蒂冈广场轴线上的老建筑被拆掉修了一条大道,这种做法的影响极为深远。
但即使如此,许多年来对待建筑遗产问题也并不是全然否定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面对着被战争破坏儿成废墟的城市,德国的纽伦堡把被毁掉的城墙和教堂修复了起来,2000多个文物古迹只剩下200多个,重要的有30多个,基本按原样保留下来。旧城仍然保持街道的原有格局,恢复从老火车站经手工街到教堂和古城堡的历史街区,新建建筑
与老建筑和谐统一。
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初以后,对古建筑和城市遗产的保护逐步变为世界性的潮流。这是由于战后在国际主义的建筑思潮下,建造了大量的房屋,尽管出现了一些规模不大、设计精美的城市中心和住宅区,但是大规模的丑陋建筑群,毫无特色灰溜溜的市区,几乎到处可见。对比起来,那些古老的旧市区倒反而显得温暖而丰富多彩。英国大百科全书(1977年版)明确地、严肃地将这种新建设称之为“城市设计的失败”。欧洲人开始对过去这一阶段所走的道路进行反思。
意大利在1960年代中期成立了“历史文化古城保护协会”(ANCSA),为政府编制了《意大利古迹情况》的研究报告。1967年政府出台了新的《城市规划法》,其中制定了古城保护的条款,文物保护的概念也从广度和深度上发生了认识上的变化。文物保护的对象从博物馆文物、纪念碑扩大到历史性建筑物和历史地段,保护也逐渐演变为从建筑本身到周围的历史文化环境,从一个单体到一组群体,从只限于材料的保护扩大到“文化资源”的概念。
文物的概念扩大到历史街区后,由于它的性质和文物建筑有所不同,保护的原则和方法也相应起了变化。在历史街区或古城内,人们在这里生活居住,传统的空间给人们以精神上的回归。保护也更加强调与使用相结合。从对文物建筑的保护,扩大到对社会文化的保护,即“社会化保护”,强调可持续发展意义上的保护。
2 古城保护的原则
古城本身特征明显,是城市最具特色的地区。佛罗伦萨大学的教授介绍古城保护有三条原则:一是限定原则,即确定保护目标和保护范围;二是特征原则,即古城特色的保护;三是归属原则,即保护社区的特征。城市各部分之间,根据地形构成不同场所,互有不同又紧密关联,构成丰富而又统一的城市空间。
3古城总体保护措施
从总体规划上开辟新区、保护古城,他们有和我们一致的做法。古都罗马,在古城外开辟新城区,建设新建筑,老城区则划定历史保护区,制定专门的保护政策。如果是国家规定要保护的历史建筑,必须原貌保护。维罗那于1890年废除不在城外建设的法律后,城市扩张了4倍。新的城区跨过铁路线向南发展,铁路线、环城墙带状绿化和河流将新城区与古城区分隔开来。锡耶那市政府早在1956年就不允许在城墙以内建新建筑,因为他们认为,城墙以内古老的建筑与大片的绿地是锡耶那市的重要特色,决不能破坏。即使在古城外的新区,新建建筑也不能超过四层,建高层建筑更是决不允许的。
为保持旧城活力,通达性至关重要。为此,比萨大学的教授们做了大量研究,如在古城卢喀(Lucca),通过对旧城交通流量分析和居民出行方式的分析,将旧城分成三个区,他们将每个区流渠,绕过古城,直接流向下游,井利用湖泊蓄水来调节洪峰。
重视城址环境的保护。城墙、护城间及其周围的地形地貌是考察和研究古城选址的重要依据。意大利世界遗产地费拉拉(Ferrara)将9公里长的古城墙护城河遗址作为环城公园严格保护下来。维罗那古城墙外通过带状绿化将新城区与古城区相分隔。意火利的锡耶那、西班牙的托莱多、阿维拉等也都是如此。在罗马和米兰,对于城墙残垣也保护得相当完好。
严格保护古城天际轮廓线。在我们国家,不少城市的领导将城市“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作为城市建设追求的目标。对于历史性城镇,古城整体的风貌不应随意改变。罗马、佛罗伦萨等城市,站在河岸或高处观赏其古城天际轮廓线,它那千年不变的神韵总能令游客流连忘返。
4 历史街区的保护
欧州城市在古城内划定历史街区的办法与我们相同,如西班牙马德里市中心划定了5个历史街区,更多的遗产地城市则是将整个古城划为保护区。他们规划的手法和我们大体一致,如将历史街区内每一幢建筑通过调查分析进行保护分类,制定不同的保护维修措施。对于文物建筑采取原样保护维修的办法,对于大多数旧建筑则采取维修外表、更新内部、改善市政设施的方式。如意大利的维罗那将古城内的建筑按其价值分类为:修复、修复和改善、改善、局部改造、改造、拆除后重建、拆除后不建、外观受到限制的新建等。值得注意的是,他们的规划更加深入和细致,除物质方面的改善外,改善社会问题,如移民问题、就业问题等等也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
街道狭窄、建筑破旧、市政设施不完善也是欧洲许多遗产地城市和历史街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我们看到,在历史街区内,无论是否允许汽车进入,街道都是不允许拓宽的,但可以整饰。总的原则是不改变外观的情况下,让人们生活得更舒适。在狭窄的街巷里,上下水、燃气、电缆等均已经或正在入地,有的街道电力、通信线路实在不能入地的,则整齐地从边筑外墙通过。
维修和改造住宅是历史街区内最为主要和大量的工作。现状建筑差.居住密度高、没有能力维修等因素决定了维修工作的复杂和艰难。在西斑牙格拉纳达古城区,政府汁划在9年之内投资4百万欧元;遂帧维修住宅外观,改善建筑内部。马德里对历史街区的维修改善制定了长期和分阶段的实施计划,第一期(34.5公顷,756幢楼,11,878户居民)计
划用4年完成。这样长的时间往往是我们的市长所不能容忍的。
5 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在欧洲,合理利用古建筑已经成为古建筑保护的重要课题,这给我们也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如意大利维罗那始建于罗马帝国时代的古斗兽场,1913年开始用作露天歌剧院;巴拉比埃宫殿于1980年并始改建为会议中心;奥地利维也纳的老皇宫被用作国家图书馆,晚上举行小规模的音乐会;德国纽伦堡的护城河内,安排为居民休息的绿色下沉空间,与地铁、地下过街道相连,一年一度的啤酒节也在这里举行。更多的古建筑被改建为博物馆,如维罗那的古城堡博物馆、维琴察的建筑博物馆、巴拉蒂奥展览馆等。政府机关、研究机构往往在古老的建筑内办公。在北京,合理利用的却搬了(国家文物局从北大红楼搬走),不合理利用的(大高玄殿被军队车库、维修厂占用,破坏严重)无论政协委员每年如何呼吁也不搬,这值得我们反思。
国际遗址理事会在意大利罗马的研究中心(ICCROM),将寻找最佳的保护与利用方法作为他们工作的重点之一。
6 机构设置和人员组织
在意大利和西斑牙的许多遗产地城市,都有很好的机构在做保护研究、规划设汁和组织实施工作,机构之间也有密切的合作。如罗马市政府的文化部门和ICCROM负责罗马的古建筑保护维修工作。维罗那则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对古城中心每一幢建筑物进行调查登记,研究确定维修和利用的方法。维琴察于1972年便成立了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主席由文化局局长担任。为保护好威尼斯水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ISCO)文化处在1970年代初从罗乌搬到了威尼斯,协调由地方政府运作的几个机构和社会组织,进行多学科合作研究保护工作,并与国际遗址理事会罗马研究中心合作研究威尼斯重要的建材——石材的保护。另外,威尼斯建筑遗产保护职业培训中心(大学)为世界各国培圳遗产管理和建筑修复的专门人才。在西班牙一些私人设计公司在地方政府的组织和管理下,也参与到历史街区的保护和更新研究工作中。
7 资金的筹措
世界遗产的保护、古建筑的维修都离不开资金,意大利和西班习除了各级政府出资外,还有国际上的帮助,他们在经费上比我们要充足—些。但他们也经历了没钱的时候,许多街区内房子至今仍然非常破旧,有的面临倒塌的危险。
总之,欧州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地城市的认识很深,他们保护的方法和一代一代保护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与他们有很多的差距,但也应该看到,我们与他们的差距正在缩小,许多保护的做法已经与国际基本接轨。我们可以坚定信心,不能妄自菲薄。
参考资料:http://www.digitalwuhan.gov.cn/pc-15085-8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