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收到外汇后,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的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 涉外收入申报录入时,录入信息成功之后,会提示你是否直接进行核销专用信息录入,然后确定之后, 会让你输入 核销单号和相对应的收汇金额。
但是现在取消了纸质核销单,就没有核销单号了, 那这部分该怎么操作呢??
是不是系统在8.1号之后会有变化呢?
急急急!!!
2012.08.1号之后就取消纸质核销单了。那么收到外汇后如何网上申报?
如果地区和地区是一样的话,那么在服务平台上,再让输入核销单号和对应金额时,就直接点否不用输了。青岛作为试点城市,在收汇这一块早就已经取消核销单的操作了,虽然仍要申领纸质核销单,可青岛外管局不操作核销单,纸质核销单仅仅用于海关报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