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给打了,公安已经把对方拘留,证据都有,现在案件已经交到预审处,而我该如何处理,怎么个程序?

就是公安告诉我给预审科打电话,然后办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而后的程序我都不太清楚。
证据都有,并且已经做了法医鉴定,公安拘留他五天,我想让他对我进行赔偿,现在案件到预审科,而我该怎么办,怎么去做,什么样的程序?预审科之后又到什么地方,期间的过程我都该准备什么资料?谢谢回答。我是一名女学生,在超市打工,被一个身高体壮的男人给打了,追着我满超市打,事后他还不承认,最后证据齐全,他要协调,我没同意,我想用正常的法律程序制裁他,用民事诉讼的方法让他对我进行医药费的补偿。希望各位好心人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办,怎么个程序?谢谢您们。

需要通过公安局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判决。

1、侦查期——最多三个月
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

3、一审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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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4

  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告对方故意伤人;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医验伤报告;

    聘请专业律师,书写诉状。

第2个回答  2012-07-23
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然后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要求合理的民事赔偿。
第3个回答  2012-07-23
你可以找个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伤情严重的话建议你去做个伤残等级鉴定
第4个回答  2012-07-23
可以申请赔偿,不行的话可以到事务所申请法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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