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管理方为当地县的交通运输局的运管所管理。
运管所全称是道路(公路)运输管理所。运管部门的职责是对驾校培训要进行严格管理,对弄虚作假行为要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情节严重的由许可的运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所以,如果驾校存在在驾驶培训上有不合法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县/市的道路(公路)运输管理所投诉反映,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驾校,全称为:驾驶员培训学校,根据《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驾校由是由交通运输局运管所管理许可、管理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驾校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校
参考资料来源:石台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单位简介
驾校全称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是由当地交警大队 (交警支队)所属车辆管理所管理的。
交警大队工作职责:
车辆管理所: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及科目四的考试。
宣教科: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科技设施管理科:负责全市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机动巡逻大队:负责全市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第一大队、第二大队: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督促和指导辖区中队开展工作,处理一般以上交通事故。
交通管理中队:对路面进行巡逻监控,检查纠正各类交通违章,向群众开展有关的交通法规宣传,维护交通秩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轻微交通事故,部分地区的中队还负责驾驶员年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