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婚前财产分配?

这样一个案例 我想咨询一下 法律怎么解决:一男子与A(代号)女子结婚生下一个男孩 后离婚,又与另一名女子B结婚生下一个女孩,再次离婚 与C女子在2006年同居买了房子,然后2007年办理的结婚,房子算婚前财产,但该男子又于2011年死亡,问这个房子怎么分?

  1、死后的婚前财产,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分配。
  2、死者有遗嘱的,按遗嘱确定的方法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3、法定继承分二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先参与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

  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03
2007年办理的结婚,房子算婚前财产。如果没有遗嘱,该房产依法应由该男子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原则上平分。具体是:由该男子的父母(假如都健在,已不在世的不参与)、C女子以及该男子与A女子结婚生下的男孩、该男子与女子B结婚生下的女孩共同继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5-17
规定是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是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个回答  2012-08-03
该房产肯定是属于遗产,该男子的现任妻子,A的孩子和B的孩子都有权利分到该男子的遗产。按继承法现任妻子能分到房子份额的一半,那两个孩子各得到房产的25%份额。
第4个回答  201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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