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拘留的时效问题

我爸12月22号下午被检察院带走了,23号晚出了拘留证。请问14天的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23号还是24号还是被带走的22号?是6号当天就到期放人还是7号到期?我应该什么时候向检察院要求更改强制措施?请把算的方法告诉我,谢谢
检察院自侦案件不是只能拘留14天吗?我看有的案例是从第2天开始算起14天,有权威的说法吗?14天是按24小时还是按天数?就是23晚拘留的5号晚到期还是5号一到就到期?

从拘留通知书确定的日期计算,原则上到期前会批捕,当然也可能会延长拘留期限,最长是37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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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06
23号开始算,5号到期,6号就可以去检察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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