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租了一个店铺,转让费2万,已经交了,因为我以为我们关系好,就算我不租了,他也会还给我的,当时也没有签订合同,房东也不知道。现在我反悔了,他不给我转让费,还要我继续付下个月的租金,可是我本来就不要了,合同也没有签。请问,我能要回转让费吗?还是像他说的,我给了转让费,房子就是归我用了,然后还要我继续交房租?
那我一直不签合同,房租我可以不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