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指: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通俗的说:他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之义务人。
因此,对于正常在企业上班的工薪族来说,向你发放工资的单位或企业,甚至是个人老板,就是你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内容主要包括扣留收取义务、申报义务、缴纳义务和填发义务:
1、扣留收取义务:依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在给付或者收取纳税人的金钱中,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依不同税率,扣留或收取纳税人应交纳税款的义务。
2、申报义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3、缴纳义务: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将扣缴、收取的税款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该税款交纳给征税机关的义务。
4、填发义务:扣缴义务人于扣缴税款时,除应随时通知纳税义务人已经扣缴税款外,还应将扣缴凭单或免扣缴凭单以自己名义填发给纳税义务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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