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立房产遗嘱继承时需要其他的子女签字认可吗

如题所述

如果是房产的产权人自己,无需其他子女签字确认。
如果产权人包括其他人,只能处分自己的份额。如果想要整个房子,需要其他共有人签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21
1. 如果是房产的所有人立公证遗嘱:只需要房子的产权人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本人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亲自办理就可以,不需要其他子女签字确认。
2. 如果是房子的产权人已经过世,只能等其他人去办理继承公证遗嘱: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到公证处办理才可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22
一般需要,公证处为稳妥起见会这么要求。
第3个回答  2019-04-28
第一,原则上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需要其子女签字,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规定“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第二,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的条件应当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第4个回答  2019-05-05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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