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美团众包平台服务协议”中明确规定:“病毒性肝炎”患者骑手用户不具备美团众包正式注册的资格。根据美团众包在协议中的兜底条件,美团众包的企业标准是“有碍公共卫生”,这与“有碍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相比较,美团众包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似乎更严。
“亿友公益”志愿者获悉,该组织认为,美团众包平台服务协议中“病毒性肝炎”的表述,不仅涉嫌乙肝歧视,还可能会引发一连串的恶劣影响。
扩展资料
事实上,关于乙肝携带者能否从事食品行业的争议由来已久。美团所引用的条款来自于2009年开始施行的前一版本的《食品安全法》,不过在2009年同时出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也就是说,实施条例限定了不得从事相关食品工作的肝炎种类,而乙肝并不包含在内。 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现行《食品安全法》,将这一表述替换为“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随后推出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则明确为“病毒性肝炎(甲型和戊型)”。
可以的。
对用人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受检者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并依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给予罚款等处罚;对技工院校违反本通知规定,要求学生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要及时制止、纠正,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体检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按照本通知规定,停止在入学、就业体检中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保护受检者的隐私。
扩展资料: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要督促党政机关在录用人员体检中带头执行不检测乙肝项目的规定。
2、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