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2012年5月12日我与中介公司:河南众勤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卖房方代理人:冯斌 三方签订了合同,我交给了中介2万元(15000元佣金、5000元定金),现卖方房东找不到了,当时合同上签的时间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办理过户手续,至今一直没有办理,属甲方违约,合同上写有单方违约双倍赔偿另一方,中介现在15000不退给我,请问该如何起诉?谢谢!

  您与卖方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可以向法院起诉卖方违约,主张违约责任赔偿。
  另外,您与中介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具体细节不明,但理论上应该是属于居间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七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另外此处“促成合同成立”的标准是 :
  1、看委托人与相对人是否成立合同关系;

  2、看居间人的居间活动是否为合同的成立起到促进作用,例如提供便利、降低难度、加快进度等。若居间人的居间活动对于合同的成立完全或基本上无助益,则不能认为促成合同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合同成立即可,至于合同生效与否则在所不问。例如,附条件的合同成立后,因条件未实现而未生效,不可因此而认为居间人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按照您的说法,您与卖家已经签订了合同,中介公司已经尽到了其应尽的义务,所以我认为您不能要求中介公司退还中介费。
  但这是建立在您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确属与居间合同的前提下,建议您找律师咨询下。另外注意该中介公司有无故意隐瞒与合同签订有关事实的情况,如果有,该公司和卖家将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您就可以起诉该中介公司,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

参考资料:《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26

买卖合同是指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买卖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纠纷就是合同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或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合同未约定的事项,买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解决而产生的争执。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的途径主要有:1.双方协商解决;2. 起诉至人民法院依法判决;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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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6-16
你如果和中介方没有关于违约赔偿的约定的话 你起诉他也没有用 赢不了的。卖方你到是可以起诉 去法院按正常流程起诉卖方违约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2-07-07
可以要求中介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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