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文明在我们的口中。多一点礼貌用语,少一些粗话脏话,多些对人说“你好”、“谢谢”。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
注意文明在我们的手上。保持好我们城市的卫生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不损害公共物品,不乱贴滥画。
注意文明在我们的脚下。保护好我们城市的绿色环境,不随意践踏草坪,注意爱护我们的一草一木;不随便乱穿马路,遵守好交通法规。
注意文明在我们的心里。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市民。
要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要用实际行动参与创建,履行文明规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尽力量、添光彩。
在出行时要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车辆、行人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要遵守公共场所道德,不发生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在禁烟场所不吸烟现象;在影剧院、图书院、会场等公共场所保持安静、文明,不大声喧哗、嬉闹等。
要爱护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沙井等公共设施。
在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问询;为孤、老、残、弱提供志愿服务。
我们要知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项活动,并能说出“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和有关要求的基本内容。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我们也必须要敢于负责,要主动承担责任。创建文明城市,我们也许没有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也许没有轰轰烈烈的感天动地。创建文明城市,最需要的,就是承担我们的责任,奉献我们的赤诚,做好我们力所能及的每一件小事。
在工作中,我们要以爱岗敬业,拼搏奉献的实际行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在生活中,我们要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高尚品格,为创建文明城市,点染色彩!
创建文明城市不是某些部门、某几个人的事,而是全体市民人的事!
这是我们不容退却的神圣责任。这份责任,不是空洞的口号,不是华丽的装饰,而是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是无怨无悔的拼搏付出,是汗水辉映出的无限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