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6月我给朋友借了10万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是当年7月底。到现在只还了2万元,可借条只有两年的法律...

10年6月我给朋友借了10万元人民币,约定还款日期是当年7月底。到现在只还了2万元,可借条只有两年的法律时效,借款人现在无力偿还,又拒不打欠条。多年的朋友了,我无法与他对簿公堂,请问各位老师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既不伤害借款人又能保障我的合法权益。谢谢各位老师指点迷津

你好!
法定的是时效是只有2年,但是你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中断时效,从新计算!
你可以通过催收的方式中断时效,只要能证明自己向对方催收了,但是要有证据,就从催收日开始从新计算2年!
你可以采用以下办法,一是发送法律催收函;
二是发送邮政快递催收,四联单上写清楚催款函,并且保留好寄送的发票和四联单回单联。
三是想办法让他从新写一个还款协议,对方借你钱不还都好意思,你有什么不好意思让对方从新写一个还款单的呢?如果对方不愿意写,那就是摆明了想赖账吗,他都没把你当朋友。这种情况,建议你去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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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6
不要了. 人家拒不打欠条,你还不能对簿公堂, 还能怎么样!
第2个回答  2012-06-16
登报催收,让诉讼时效中断,每两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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