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2年6月7日,德国人哥德巴赫,给当时侨居在俄国的大数学家欧拉的一封信中提出了一个数学问题,其实质内容是:是否任何不比6小的偶数都可表示为两个奇质数之和?(质数是指除了能被1和它自己整除之外,无法被其余的任何整数整除的自然数。比如2、3、11都是无法被“除1和它自己之外”的其他任何整数整除的,都是质数。奇质数是除了2之外的其余质数。)这个问题,就是在原始意义上的著名哥德巴赫猜想!
在哥德巴赫猜想提出一百多年之时,在对它的直接证明方面,仍然没有取得有效的进展。而通过前人对小偶数的逐一试验,许多数学家都已相信,在小偶数范围内,哥德巴赫猜想是成立的。于是,数学家们把哥德巴赫猜想改为较弱的命题,即将问题的要求放宽——把小偶数排除在外,把对它的研究缩小到大偶数的范围内。证明 "1+1"的意思是指证明每一个充分大的偶数是否都可表为两个质数之和。
网上宣称已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人很多,但都还没有得到专家认可。所以,可能这个问题早就被证明了,说没人证的出来的人,那肯定是对哥猜问题不十分了解的人!要知道怎么证明,可以去百度的“哥德巴赫猜想吧”看看,也许那里就有正确的论文!
据我推算,10的100次方那么大的偶数至少可表10的95次方对质数之和!(我估计,若现在全世界所有的计算机联合起来一起验证的话,可能能验证10的30次方那么大的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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