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置换对个税社保有何要求

北京,外地户籍,现有唯一自住房产一套,满五年。我想卖了另换一套,请问需要个税社保都必须满五年且连续吗?
求点拨,感谢!

非京籍家庭在京买房需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在资质审核时,个税的审核标准为在京连续缴纳满60个月。根据北京的限购政策,非京籍家庭连续5年(含)以上在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限购1套住房。

此前购房资格审核时关于工资、薪金纳税人纳税记录的认定,是5年期间,每年至少1次纳税记录即可,自2017年3月22日起已改为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连续60个月在北京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公告规定,个税缴纳记录分两种情形审核认定:

(1)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税的纳税人,应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2)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包括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个人,根据各自适用的计税期间,采取按月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采取按季缴纳税款方式的,从申请月的上一季度开始往前推算20个季度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告规定:对于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造成未缴或补缴税款且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意味着连续的60个月中,个税有过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的不影响购房资格。

个税断缴超过3个月或者薪资未达到个税征收标准的非京籍家庭,想要买房需看社保有没有连续缴纳满60个月,且自2012年12月18日起,补缴社保在购房资格审核中不予认可,但因工作调转单位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有效。非京籍买房,个税和社保缴纳标准满足一个即可

为了避免违约,想买房的非京籍家庭若个税或社保有断缴情况,建议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购房资质再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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