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排序应该是:
一、封面
二、前环衬
三、书名页
————编辑、印刷行业一般称此页为
扉页四、书名页背页一般为
版权页————也有称此页为“扉背”的,意思就是扉页的背面。
————这里插一句,要看你所编修的是什么样的志书,如果是厂矿企业学校机关志,或是乡镇村志,就可以不受太多的条条框框限制;如果你编修的是省、市、县三级正规志书的话,就最好按照你们本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要求,在版权页后面依次排上两三页,内容是本地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名单、本志编纂委员会的名单、本志编纂办公室(工作组)的人员名单、各级审稿单位名单等等。为方便印刷单位装订起见,这几页也可以和前面的书名页、版权页,后面的彩页一起排成
铜版纸印刷的。
五、卷首彩页
六、序文
————序言为什么放这么前呢?因为序言的基本功能是介绍这部书写些什么内容,或是介绍一下作者(当然各种书的序言现在发展为五花八门的种类,但对于地方志书来说还是应该保持序言的基本功能),这样读者就可以占一点便利,即这部书需不需要继续看下去,看了这个基本介绍就知道了,没必要先读凡例啊、概述啊这些内容就能有个基本的了解。
七、凡例
八、目录
————也有将目录放在凡例之前的,这两种做法可以说都有一定道理,不必强求一律。
九、正文
————概述和
大事记,其实都是志书正文的内容,如果你的志书是分篇的话,那么概述和大事记其实也就是你的志书的第一篇和第二篇而已。它们的特殊性只是在于其性质,与志书正文的主体部分(即各分志部分)有所不同而已。
————通常说志书的主体由述、志、记、表等多种形式构成,其中的“述”就主要是指全书的这一篇《概述》。但又不完全是,因为每一篇、章、节前的无题小序,也都可以采用“述”的方式来写,也有人将其直接称为“篇前概述”、“章前概述”,这些名称可以商榷,但写法是相通的。
————概述的位置不宜讨论,一定是放在全书正文的第一篇的。近年志界流行写简志之类说法,头脑虽然比较颟顸,但出发点总是好的,希望读者能够用更少的时间去了解一地、一行业的大致发展脉络。实际志书的概述就是起到这个作用的,所以应该放在最前面。
————大事记的位置摆法,目前志界的确有前置和后置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我个人倾向于前置。因为大事记是一部地方志书中最独特的部分,当你整部志书都是横排竖写的格局时,唯独有大事记这一篇是完全按照史体来竖写的,这种书写模式就是它的特殊性。
————如果说概述是用文字的形式来对全志内容进行概括、提炼、升华的话,那么大事记就是用纵排的史实来搭建全志的脉络。概述是文字的“纲”,大事记是史实的“纲”,纲举才能目张,对吧?
————如果把大事记甩在全志正文的最后,实际就是对大事记功用的蔑视态度,认为它不过是和附录、索引一样可有可无的东西。古代修正史,先要修史料长编,有了长编,才能捋清这部历史的基本脉络,才知道需要从哪些方面去寻找材料、补充材料。史料长编对于编者而言,是志书在编辑过程中的基本线索,同样,到了志书修成之后,大事记对于读者而言,也就成为阅读、把握全志,寻找相关资料的基本线索。读者想要了解志书中某一段叙事、某一件史实,在整个地区、整个行业中的位置、重要性,只需要到大事记里去寻找、去比较,就一目了然了。
当然,这都说的是大事记编辑水平比较高的情况。如果你确实是新手,编修这部志书有很大的难度,资料搜集不易,编写水平一般的话,那么把大事记后置也是可以考虑的。毕竟献丑不如藏拙,因为大事记的编写是最考验志书编辑水平的。志文部分都可以乱塞些文字进去,大事记却条条都是“干货”,有经验的编辑人员只随便翻看其中几条,立刻就能由此判定整部志书的编写水准。
罗嗦太多了,我把志书装订结构的后面几个部分补完吧?
十、附录
十一、索引
————正规的三级志书,现在按照中指组的要求都必须加上索引一项。如果是非三级志书,就可以灵活掌握了。
十二、资料征引目录
————这部分同样不是硬性要求,毕竟志书不是严肃的学术论著,我们今天编的也不是孙星衍、洪亮吉们的纂辑派志书,有没有资料出处都无所谓的。
十三、资料提供人员名单(包括图片提供者)
————有些地方的志书,习惯在这个位置用几页篇幅,列出资料提供人员名单,也是可以参考的做法。地方志是弱势行业,能给别人落个名字,也算是对支持修志者的一种回报吧?
十四、编后记(或直接用“跋”的名称)
十五、后环衬
十六、封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