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分为六个级别。一级为入门,二、三级为初级,四、五级为中级,六级为高级。申请一至三级达标者可越级申报。三级以上,必须持有现等级的证书方可晋升高一等级。申请三级以上达标,必须有一名二级健美操裁判员或一名二级健美操指导员执行裁判。
参与达标测定的裁判组应由三至五人组成, 其中裁判组长一人。裁判资格为健美操等级裁判员或等级指导员。各级别达标成绩为"达标"和"末达标"。评分办法由体操中心另行制定。
等级证书、证章相关:
《全国大众健美操锻炼标准》的各级证书、证章和胸卡由中国健美操协会统一制作;审核颁发工作委托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健美操协会负责;具体颁发单位可由县级(合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施行。
各颁发单位除向达标者收取由体操中心统一规定的证书、证章和胸卡工本费外,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