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想离婚我们有俩个孩子,但是他不愿意,我什么都不要,只

我是女方,我想离婚我们有俩个孩子,但是他不愿意,我什么都不要,只想离婚,请问该怎么办

嗯,看来你们结婚已经好几年了,因为你们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嗯,是不是结婚几年的你们就感情淡了呢,就不注意双方的感情不去维系呢?婚姻是需要经营的,不能觉得结婚了就一切都放下了,也不像恋爱的时候。嗯,爱着关心着对方。宠着对方,喜欢上对方了,这样是会让你们的婚姻亮起红灯的,现在你们的婚姻应该是亮起了红灯。你是想离婚了,难道你外边儿又有。相爱的人了吗?我劝你还是回归家庭。你毕竟有两个孩子,你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你要离婚,男方不同意。其实南方还在喜欢你,爱着你,因为你有孩子。离婚以后对你们两个人并没有太大的影响,没有太大的伤害。可是两个孩子很可怜你。带不带着两个孩子走呢,你说你什么都不要,但孩子怎么办,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里。他们他们的心灵会受到创伤,会受到打击。他们会很孤独。缺少母爱的日子不容易,母爱和父爱他们需要双方都在不需要。不想让自己缺少一方,那样他们的生活不幸福,不美满。他们会很特的将来长大以后,他们的为人处事也跟正常的家庭的孩子不一样。考虑好啦,为了子女。如果你们感情没有破裂,一定要重新让他。幸福起来,找回自己的感情,找回自己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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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3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及分割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2个回答  2017-09-04
冲动的时候不要做决定!孩子是无辜的!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找国家!还有法律支持你!建议你先了解了解离婚都有什么规则!财产怎么划分什么的!深思熟虑后再做决定!
第3个回答  2017-09-04
为孩子想,别离了
第4个回答  2017-09-04
不要离婚吧,不然给孩子带来的痛苦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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