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该如何赔偿

5月26日,母亲因与别人发生口角,后对方跑到家中将母亲头部打伤,后本人报警,现母亲在治疗中,请问我该如何履行自己的权利?
能得到什么赔偿?请详细说说……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主要分以下三个层次。
(一)一般赔偿
1、医疗费。
包括医治人身损害所支付的挂号费(现为:医事服务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其他医疗费用。
医疗费包括已经发生的费用和将来确定要发生的费用,尤其是后续治疗费和康复费用。
医疗费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未经医疗单位批准擅自转院治疗的费用或因治疗与损害无关的其他疾病的费用,不予赔偿。
2、护理费。
指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护理的费用。
是否需要专人护理,应根据医生出具的批准专人护理证明。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交通费。
因治疗而支付的必要的交通费用。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4、营养费。
指必要的营养补充所需要的费用。
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误工费。
指受害人因治病和康复必须修养,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例如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二)造成残疾的损害赔偿
侵害造成他人残疾的,除上述7项一般赔偿项目外,侵权人还应赔偿残疾者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
侵害造成他人死亡的,除上述7项一般赔偿外,还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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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08
如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还要赔偿。
主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30
故意伤害案件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认为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会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时,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如果尚未构成犯罪,您母亲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5-30
依据医疗的结果.造成的伤害程度.通过法律诉讼.以故意伤害罪追究法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追问

具体些,谢谢

追答

目前尚在医疗.对最终造成的伤害程度.例如治疗后评定伤残的等级.是否产生后遗症.医疗费用.陪护工资.精神损害.营养补贴.后续医疗费用等是追究法律责任和附带民事赔偿的依据

第4个回答  2012-06-01
先报警 公安局伤情鉴定 公安机关侦查 案件交友检察院 法院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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