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规定两个月
现在问题是我试用期两个月过去了。前几天主管开会说什么表现不佳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还是试用期1700的底薪。
现在我要求辞工,主管以公司规定进公司两个月规定为由,辞职要从申请当日起做满一个月才可以。
请问这个合理吗?我可以怎么做?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一定时间的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综上,《劳动合同法》不仅规定了不同长短的劳动合同下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也规定了不能单独约定试用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跟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规定两个月
现在问题是我试用期两个月过去了。前几天主管开会说什么表现不佳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工资还是试用期1700的底薪。
现在我要求辞工,主管以公司规定进公司两个月规定为由,辞职要从申请当日起做满一个月才可以。
请问这个合理吗?我可以怎么做?
劳动法规定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一个月。所以单就这条来说已经不合理了。我想他延长你试用期的原因主要是控制你的薪水,如果你真的不合格直接不要你就是了。把你留下又说表现不佳明显是托词。不过你已经签订劳动合同,辞职要在做一个月这人家的要求是十分合理的。我建议你现在认真考虑下 这个工作是否喜欢。如果不喜欢,那你就找主管说有一年劳动合同一个月试用期的事。他指定不刚硬留你,如果喜欢就先留下呗,只是你要想点办法缓和下你和主管的关系了。
追问签订了劳动合同,还在试用期内,辞职也需要一个月吗?
已经找了下家了。和主管已经缓和几次了。给他招人时间,问题是招了来做几天就走了。这样我得吊死在这里了。
这次我是急了。都半个月了。下家催我了。
其实很多事情我们不能用既定的合理不合理活着正确不正确来讲。辞职需要一个月,这是劳动法上得说法自提出书面申请日期起最多一个月自动生效,可是如何去界定这一个月呢,而且只要领导签字一天你也是可以合理的离职的,你现在情况我觉得花个一两百买条烟给主管送去让他签个字是上上策。虽然心里不痛快但是问题能解决啊,你要是走别的途径也许你可以争回来理那时间会耽误你很久的。
我去人事部拿辞职报告,HR又说和我签订一年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和人事老大说主管说了延长一个月试用期,人事又说是主管错了。好像是推责任一样。说签订一年合同,试用期只有两个月。意思说我冤枉他违法一样。
但是主管在开早会时确实说延长一个月试用期。
我在5月14号口头申请和主管说辞职。主管说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凡进公司人员到达两个月要辞职必须做满一个月才可以走。
我想知道,这个员工手册规定合法吗?
延长的一个月是不是试用期,看工资怎么发的,如果还是试用期工资就是试用期(单位违法试用先不论),这时你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员工手册的规定太笼统,要分情况,如果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的,满2个月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满了之后离职,这是合法的。但如果试用期超过2个月的情况就不合法,因为超过2月的话,员工还是在试用期,只要提前3天可以离职。
你的情况只要提前3天,如果要提前30天的话,让单位按照正式期的工资发你延长试用那个月的工资。
还有提醒下,1楼的说法是根据他自己的知识再说,毫无法律依据。
口头申请应该也算的吧?
我今天去拿的书面报告,我是5月14日申请的,所以我辞职报告依然也的是5月14日,主管也签字了,我写的离职日期是5月31日。他把我得改成6月14日。
因为我们公司是压半个月工资。所以工资要到6月15日才能知道。但是我现在想离职。因为也只是主管开早会说过延长试用期。这个话能做为证据吗?我怕他耍诈。因为今天他耍赖了 说公司就这规定不服让我去告他。
你要证明他延长了试用期,口头很难证明的,唯一就是通过看工资,如果依然是1700,就说明延长了试用期。
如果是试用期,可以口头申请离职,但是为了便于证明,最还还是书面的。
另外,我说了,依法离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或者批准的,领导在上面改日期毫无意义,时间到了直接走人就是了,但是注意保留好你的证据。
谢谢你的解答。
最后问一句:我跟主管说了月底走人。他说要到6月14日才可以。说我非不讲理这样的话,他要想办法整我。扣工资什么的。这算不算威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