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给买在父亲名下的房产,父亲再婚后,父亲过世继母没有住房,她可以住吗?

父亲原来有房,女儿帮买的产权,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子,之后父亲再婚,继母没住处,该怎样

要看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如果是女儿的名字,房产的归属权没有异议,是属于女儿所有的。如果写的是父亲的名字,如果父亲生前没有赠予女儿,或有明确,合乎法律要求的遗嘱,那么房产作为遗产。妻子才是第一继承人,房产起码部分归属妻子所有。那么房子都有部分是人家的,你说可不可以住?
即便是房产归属女儿所有,两位老人形成了婚姻关系。女儿对继母也是有赡养的义务的。如果继母没有其它子女,女儿也应该承担起责任来。不过,住在房子里如果不方便的话,可以选择把老人送到养老院,自己承担部分费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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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2
这样的话她可以住,因为他们必定是父妻,但是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让她住你也是对继母的尊重,她老了你也算是给她个很妈的安排你这一将对她心不错。
第2个回答  2020-01-02
房子是女儿买的,房产给了父亲。那么父亲再婚,这套房子也算婚前财产。如果继母住也可以,看女儿意愿。
第3个回答  2020-01-02
一、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女儿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只属于女儿一个人的,不是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这在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
1、如果购买房子的钱是用父亲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是父亲与继母对女儿的共同赠与。
2、如果购买房子的钱是用父亲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那就是父亲个人对女儿的赠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1-02
父亲名下的财产,继母当然可以住,虽然是女儿买的,但不是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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