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在信用社办的贷款,但是我没有签字,没按手印,以后该谁来还贷款?证据补充:别人拿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在信用社办的贷款,但是我没有签字,没按手印,用我手续办贷款的这个人,出意外死亡了。请问,以后这个钱应该谁来还?谁来承担?补充问题
谁办的谁承担责任。
你可以主张贷款合同无效,不承担还款责任,能在说的详细 些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