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如题所述

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根据司法实践,以下五种情况,人民法院也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1)一案有数个被告人,其中只有一个人或几人委托辩护人,而其他并未委托者,法院可以为本案的其他人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为外国人或案件具有涉外因素,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3)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4)非少数民族聚居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为少数民族时,被告人不懂普通语又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5)年老体弱又反应迟钝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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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3
你说的是刑事辩护制度吧,根据新的刑诉规定有以下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1.未成年人。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3.盲、聋、哑。
4.尚未完全丧失控制和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
5.经济条件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
前四种属于强制,第五种属于申请辩护。
此外,在刑诉中,“应当”和“可以”的区别是很大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只有上述5中情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6-13
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为:盲人 聋人 哑人 未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未成年人 的时候。并且不是法院指定辩护人,而是法院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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