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光大银行电子渠道质押贷款为例:
贷款金额:起点为5000元,单笔最高金额及单户最高贷款余额均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贷款期限:最短10天,最长一年,贷款到期日须晚于理财到期日15日且同一客户线上办理两笔质押贷款的时间间隔需大于7天。
担保方式:理财产品质。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光大银行-电子渠道质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