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多方面存在着种种矛盾,阶级矛盾由于国际国内因素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但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一般而论,任何社会都存在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但由于生产目的不同,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和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性质。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资本家对利润的追求,而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则是为了满足人民的需要。只有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之后,才能始终根据人民的需要来调节生产。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这“调节”实质上是要不断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确立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对长期以来把阶级矛盾作为主要矛盾的错误的纠正,但这并不是说阶级斗争不再存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用阶级斗争的观点来处理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又要十分警惕重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即使是处理带有阶级斗争性质的矛盾时,也必须服从经济建设这个根本。
矛盾普遍存在,主要矛盾决定事物发展,次要矛盾属于从属地位,但主次矛盾之间可以转化。我们要首先抓住主要矛盾,但同时也不能忽视次要矛盾,要围绕中心展开各方面的工作,防止“单打一”。当今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我们也不能忽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随着中国社会性质的变化,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开始转变为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而外国资本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各种社会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
1840年至1949年的近代中国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其中前者是最主要的矛盾。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特点和基本国情,是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极端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给中国革命和建设带来了巨大影响,制约着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发展道路。
生活中处处充满矛盾,所谓矛盾就是一种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
列如,上网与学习的关系,两者就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如果过分沉溺网络,学习肯定好不了;但如果只是“尽信书”于埋头苦读,那么又肯定会错过网络上丰富的知识;因此,把握并解决矛盾在于你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是“度”的问题,这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再者,如理想与现实也是一种矛盾的关系。理想必须结合自身的状况,否则只能是空想。
一、马恩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方法论原则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和具体论述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但是,他们对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论述,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的揭示,对资本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为我们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第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指出:“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1](P80)在致帕·瓦·安年科夫的信中马克思又指出:“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2](P532)“在人们的生产力发展的一定状况下,就会有一定的交换和消费形式。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相应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相应的市民社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就会有不过是市民社会的正式表现的相应的政治国家。”[2](P532)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是人类社会一切经济形态、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社会制度演化的根源,“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2](P532)。因此,研究人类社会的历史,必须同生产力发展的历史联系起来,加以系统分析。
第二,从分析社会基本矛盾入手,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首先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即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桔。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P32-33)。
第三,马克思恩格斯所揭示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是我们认识和把握某一社会形式主要矛盾的根本方法和理论基础。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两者之间是普遍和特殊、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抽象和具体的关系。社会基本矛盾是从各个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中概括出来的,它贯穿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而社会主要矛盾则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某一阶段的集中表现,对某一阶段社会的发展起支配和决定作用。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特点决定社会主要矛盾的性质、特点,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有赖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以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为指导,具体而深入地研究某一社会的主要矛盾,才能补充、丰富和发展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认识,而不至于使它成为枯槁和僵死的东西。
第四,马克思恩格斯指明了正确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的方向,那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们指出:“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3](P33)。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他们阐述了一条总的原则:“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容纳的生产力全部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3](P33)。
二 列宁、斯大林在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上的贡献
作为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和理论家,列宁不仅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的理论。
首先,列宁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基本矛盾范畴,但是,他对社会基本矛盾的内容作过多次概括。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一书中,在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如何得出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的结论时,列宁指出:他们“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即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4]P(6,8)。把思想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这两个归结的实质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其次,初步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初步总结了苏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指出:“对抗和矛盾完全不是一回事。在社会主义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5](P281-282)。这表明,列宁已经初步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在性质上是有区别的。
再次,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始终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社会最根本的任务。列宁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作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根本条件。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提出苏维埃政权当前的紧迫任务是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1918年4月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中,列宁指出:“在任何社会主义革命中,当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任务解决以后,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要地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4](P490)。列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生产力标准,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6](P223);生产力的状况是“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7](P224)。在1919年《俄共(布)纲领草案》中,他又指出:“提高劳动生产率是根本任务之一,因为不这样就不可能最终过渡到共产主义”[8](P727)。
最后,探讨了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并且在实践中重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作用,这主要表现在重视改革的社会作用,重视科学技术和文化建设等方面。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在总结苏维埃国家建设初期的实践经验时,首创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改革的问题。他认为,改革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改革和社会发展是相并而行的。他指出:“目前的新事物,就是我国革命在经济建设的一些根本问题上必须采取‘改良主义的’、渐进主义的、审慎迂回的行动方式。”[9](P610)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要对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文化体制进行改革。他指出:“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一步和每提高一步,都必定要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而现在我们在经济和文化方面水平还很低。我们有待于改造的东西很多。”[9l(P613)
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问题的认识上,斯大林经历一个从“无矛盾论”到“有矛盾论”的过程,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最终形成作了前期准备。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斯大林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的性质。但斯大林并没有顽固地坚持“无矛盾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改变了他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他指出,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这种说法不能在绝对意义上理解,“应当理解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常不会弄到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冲突,社会有可能及时使落后的生产关系去适应生产力的性质。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做到这点,是因为在这个社会中没有那些组织反抗的衰朽的阶级。”[10](P577
斯大林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务理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他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作了首次正确的表述。他指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重要特点和要求,可以大致表述如下: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11](P602)这一表述阐明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和手段(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时期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迅速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一最主要最根本的任务,同时也体现了对发展科学技术的高度重视。
参考资料:http://www.sucai.com/lunwenfile/2801.htm